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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选聘人”)对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进行市场化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选聘人提供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服务,逐户逐级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其他专项审核报告。
1.项目名称: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服务(含内控审计),本项目不分标段。
2.选聘代理编号:HNSPMH-CG2022-003 。
3.合同期限:三年(2022年-2024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项目预算:每年预算45.00万元,三年总预算135.00万元。
5.最高限价:每年审计服务费不超过预算45.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服务不超过3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不超过10.00万元。
6.选聘方式:公开选聘。
二、选聘需求
     根据《湖南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国资委系统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资预算【2016】285号)的规定,对公司年报审计服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市场化选聘,为选聘人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及相关工作。
1.服务范围和内容
1.1对选聘人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以及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相关报表进行审计。
1.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执业准则、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选聘人及下属各级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1.3协助公司编报湖南省国资委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协助公司填报对外公告的年报、半年报、季度报告,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相关咨询服务。
1.4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总额如下:
各企业2021年度资产总额

2.服务要求:
2.1服务方案:参选人根据选聘人的服务需求编制技术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工作方案、人员安排和分工、时间进度计划,同时服务方案中列明需要选聘人配合的工作。
2.2服务成果:成交供应商提供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服务时需逐户逐级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其他专项审核报告,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结论类、证明类材料移交选聘人存档。
2.3服务时效:接到选聘人通知,4小时内能够到达选聘人单位现场处理业务,审计项目原则上要求下年度3月10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审计工作成果,具体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约定。
2.4服务人员:参选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均系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行业协会年检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开展审计工作。
4.其它:项目详细情况请咨询选聘人,参选供应商应委派业务能力强人员参加现场谈判,并且对选聘文件和响应文件熟悉,谈判人员谈判前应出具谈判授权委托书,如果谈判人员与递交响应文件为同一人,则谈判时无需再次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参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选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参选供应商应当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近2年受到证监会、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警告或处罚导致暂停或停止从事审计工作的,以及被选聘人记录有不良信息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聘活动。
3.参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在最新的一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内,在此这后新入选的,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新增公示。或在财政部政府服务平台(https://zwfw.mof.gov.cn/index.html)“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信息查询”可以查询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聘活动。
6.为本选聘项目提供咨询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选聘活动。
四、选聘文件的获取
1.符合参选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选聘者,可在公告期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2号华悦大酒店西门5楼503室)购买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售价400元/份,同时登记参选供应商有关信息。
2.电子选聘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选聘文件后,选聘代理机构发出电子版(可编辑的word版)选聘文件,方便参选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选聘文件以纸质版的为准,电子版选聘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3.各参选供应商自行在公告媒体下载或查阅选聘相关文件和资料等,选聘人、选聘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不负责。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7  12  9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2  7  12  9  30 分(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2号华悦大酒店西门4楼湖南省直属粮食企业生产经营指导办公室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到谈判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它任何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由授权委托人递交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按公开选聘文件提供的模板及要求编制。
六、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项目公告媒体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ngzgs.net/)及华升集团网站(http://www.hunan-huasheng.com/i)
公告期限: 2022  7  2  9 时至 2022  7  9  9 时止(5个工作日)。
七、疑问、质疑及投诉
     参选供应商对选聘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选供应商认为选聘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选聘文件之日起或者公开选聘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参选供应商对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选聘人、选聘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5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质疑提起投诉的,监督部门可以不受理。
八、选聘人、选聘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选聘人: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升大厦
联系人:徐理斌
电  话:13873113510
选聘代理机构: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2号华悦大酒店西门5楼
联系人:范经理
电  话:18075577555  0731-85453328
监督部门:湖南华升集团纪委办公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华升大厦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237200
九、参选保证金
1.递交响应文件前,参选供应商须交纳参选保证金: 10000.00 元。
2.参选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参选供应商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
账户名: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钰龙支行
账  号:8100 0013 1776 0000 02
3.参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4.转账时请备注“湖南华升股份招标项目参选保证金”。
5.参选保证金应以参选供应商自身名义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将会拒收响应文件。
6.未成交供应商参选保证金在结果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十、选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总金额(1个年度总报价×3年为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选聘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转入选聘代理机构账户,选聘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十一、其他内容
购买选聘文件、递交响应及参加现场谈判时,现场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健康码为绿码,遵守选聘人和选聘代理机构防疫有关要求。由于防疫政策临时调整等原因导致所有参选供应商不能及时递交响应文件或未能参加现场谈判的,经选聘人批准可以延期,具体以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