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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9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17 浏览次数:

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选聘人”)对所属企业9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项目(标段)名称:所属企业9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本项目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华升集团(含华升股份),对5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标段包装集团(含包装总公司),对1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标段新物产集团和雪天精化,对3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选聘代理编号:HNSPMH-CG2022-001
项目预算:三个标段总预算80万元。
项目各标段预算及最高限价:第一标段预算40万元;第二标段预算24万元;第三标段预算16万元;以上各标段最高报价不超过相应标段预算。
可同时报名参与3个标段选聘,但不可以兼成交,即只能成交1个标段,若同一参选供应商在2个标段或3个标段同时为得分最高,则优先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自动放弃其他标段成交候选人资格,以此类推。报名参加选聘的供应商未超过3家情况下,公告延期。
二、选聘需求:

对5名主要负责人任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升股份”)相关职务期间、2名主要负责人任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物产集团”)相关职务期间、1名主要负责人任湖南省包装集团(以下简称“包装集团”)及湖南省包装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1名主要负责人任湖南雪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精化”)相关职务期间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3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此项工作。

1.主要审计内容与任务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国企改革任务,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
(3)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4)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推进情况;主业聚焦、主辅分离、“三供一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情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实施“僵尸企业”管理提升情况;
(5)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比较分析任职期初与期末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等经济指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完成、主营业务盈利、企业生产投入等情况;是否存在虚报考核指标违规计取薪酬等情况;
(6)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重点关注企业资产重组、股权并购、对外投资、增资扩股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效果情况,是否存在决策导致重大损失及利益输送等行为;关注企业融资举债以及债务化解情况;关注企业不良资产、潜亏挂账情况;关注企业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过高以及盈利水平下降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的原因;关注对外担保、出借资金等合法性、合规性;
(7)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核算的准确性;
(8)比较分析任职期初与期末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收益上缴、财税贡献及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
(9)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10)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1)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务消费以及履行作风建设等情况;是否存在借改革改制名义违规运作,造成损失浪费,侵占国有资产、资本,侵害企业、职工利益等情况;
(12)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3)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2、工作成果
(1)9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2)相关审计工作底稿,结论类、证明类材料(移交湖南省国资集团存档);
(3)7月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等开展审计工作。
4、其它:项目详细情况请咨询选聘人,参选供应商应指派业务能力强人员参加现场谈判,并且对选聘文件和响应文件熟悉。
三、参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选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要求,参选供应商应当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及被选聘人记录有不良信息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选聘活动。
3、参选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选聘活动。
6、为本选聘项目提供咨询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选聘活动。
四、选聘文件的获取
1、符合参选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次选聘者,可在公告期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2号华悦大酒店西门5楼503室)购买选聘文件,选聘文件售价200元/份同时登记参选供应商准备响应的标段信息。
2、电子选聘文件获取方式:购买选聘文件后,选聘代理机构发出电子版选聘文件,方便参选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
3、各参选供应商自行在公告媒体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选聘人、选聘代理机构不负责。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2  05  26  9  3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无效。
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2  05  26  9  30 分(北京时间)。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裙楼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到谈判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它任何递交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由授权委托人递交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公告媒体及期限:
本项目公告媒体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hngzgs.net/)。
公告期限: 2022  5  17  9 时至 2022  5  24  9 时止(5个工作日)。
七、询问:
参选供应商对选聘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选聘人或选聘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八、选聘人、选聘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选聘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裙楼三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0731-85902678
选聘代理机构: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1段2号华悦大酒店西门5楼
联系人:范经理
电  话:18075577555  0731-85453328
监督部门: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人:姚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902682
监督邮箱:jw@hngzgs.cn
九、参选保证金:
1、递交响应文件前,参选供应商须交纳参选保证金: 5000.00 元。
2、参选供应商应以银行转账(含网银、支票、汇票、本票)方式从参选供应商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
账户名:湖南省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钰龙支行
账  号:8100 0013 1776 0000 02
3、参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4、转账时请备注“湖南国资集团招标项目参选保证金”。
5、参选保证金应以参选供应商自身名义一次性足额缴纳,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未按时足额缴纳参选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1.5%收取,由成交人向选聘代理机构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转入选聘代理机构账户,选聘代理机构开具发票。
十一、其他内容
购买选聘文件、递交响应及参加现场谈判时,现场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14日内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健康码为绿码,遵守选聘人和选聘代理机构防疫有关要求。为确保项目如期、顺利进行,参加供应商代表须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于防疫政策临时调整等原因导致所有参选供应商不能及时递交响应文件或未能参加现场谈判的,经选聘人批准可以延期,具体以公告为准。